你一定爱读的极简中国史

作者: 吕思勉 分类: 历史传记

第十六章 关税自主的交涉经过

中国自海通以来,和外国所订的不平等条约,可谓极多,而其最甚的,则无过于关税税率的协定。现在世界上,经济竞争,日烈一日。贸易上的自由主义,久成过去;各国都高筑关税壁垒,以保护本国的产业。独税率受限制的国,则不能然。所以旧式和新兴幼稚的产业,日受外力的侵略压迫,而无以自存。中国所以沦入次殖民地的地位,这是一个最大的原因。

中国关税,除(一)海关税率,协定为值百抽五外,(二)其内地税,并亦协定为值百抽二·五。(三)而英、法、俄、日,在陆路上的通商,还有减免,注959而且(四)海关税率,名为值百抽五,实际上,因货价的高昂,所抽还远不及此数。

改订税率之议,起于一九〇二年。这是义和团乱后订定和约的明年。因赔款的负担重了,所以这一年的《中英商约》,许我于裁厘之后,把进口税增加到百分的一二·五,出口税增加到百分的七·五。其所裁的厘,则许办出产、销场、出厂三税,以资抵补。一九〇三年《中美》、《中日商约》,一九〇四年《中葡商约》,规定大致相同。这一次的失策,在于将裁厘作为加税的交换条件。不但有损主权,而且裁厘在事实上猝难办到。事后,果因中国人惮于裁厘;外人,则其货物运销中国,本有内地半税,以省手续;事实上厘金所病,系属中国商人,所以也不来催问。这一次条约,就如此暗葬了。至于海关估价,则《辛丑和约》,订定将从价改为从量,即于一九〇二年实行。然而所估的价,仍不能和实际符合。

还有一件事,也是很有损于主权的,那便是税务司的聘用。当中外通商之初,海关税本由外国领事代收。到一八五一年,才废其制,由华官自行征收。一八五三年,上海失陷,清朝所派官吏逃去,仍由英、美领事代课。其明年,上海道和领事商定,聘用英、美、法人各一,司理征税事务。是为税务司的起源。此时的外人,系由上海道聘用。一八五八年,《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款》规定:中国得邀请英人,帮办税务。然仍订明由中国自由邀请,“毋庸英官指荐干预”。而且法、美二约,亦有同样的条文,并非英人独有的权利。一八六四年,总理衙门公布《海关募用外人章程》。自此以后,各关税务司,遂无一华人。而一八九六、九八两年的英、德借款,《合同》均订明:“此项借款未还清时,海关章程,暂不变更。”英人又要求:“英国在华商务,在各国中为最大时,总税务司,必须任用英人。”亦于一八九八年,经总署答复允准。于是中国所用的税务人员,其地位,就俨然发生外交上的关系了。

辛亥革命,外人怕债权无着,由公使团协议,将关税存放外国银行。非经总税务司签字,不能提用,即偿付外债的余款——所谓关余,亦系如此。于是中国财政上,又多一重束缚。民国六年,中国因参加欧战,要求各国修正海关税则。经各国允许,于次年实行。这一次的修改,据专家估计,亦不过值百抽三·七而已。巴黎和会开会时,我国曾提出关税自主案,被大会拒绝。华盛顿会议时,又经提出。其结果,乃订成《九国中国关税条约》。注960订明批准后三个月,中国得召集与约及加入各国,开一关税会议,实行一九〇二年的《中英商约》。在此约未实行以前,得在海关征收一种值百抽二·五,其奢侈品,则加至值百抽五的附加税。至于估计物价,切实值百抽五,则不待此约的批准,即可实行。约中并订明中国海、陆边关的税率,应行划一。其后关税会议,于民国十四年,由段政府召集。十月二日,在北京开会。注961我国又提出关税自主案。十一月十九日,通过:

各缔约国,承认中国享受关税自主的权利,允解除各该国与中国间各项条约中关税的束缚。并允许中国国定关税条例,于一九二九年一月一日,发生效力。

而中国政府,申明裁厘之举,与国定税率,同时施行。同时,中国拟定七级税则,实际上得各国的承认。至于海关附加税问题,则未能议决而段政府倒。关税会议,于十五年七月三日,由各国代表,宣告停顿。注962

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,一方面宣告取消不平等条约,注963并宣布于十六年九月一日,实行关税自主,同日裁厘。届时未能实行。十七年七月,政府和美国先订立《整理关税条约》。约中订明:“前此各约中,关于关税的条文作废,应用自主的原则。”注964自此以后,德、挪、荷、英、瑞、法六国的《关税条约》,先后订成。而比、意、丹、葡、西五国,是年亦均订有《友好通商条约》。约文规定,大致相同。注965政府乃将七级税公布,于十八年二月一日实行。其后裁厘之举,于二十年一月一日实现。同时废七级税,另定新税率。关税自主,到此才算真实现了。关税既已自主,其他一切,自然不成问题。况且陆路边关税率:中日间早于民国九年,订立协定,申明和海关一律。中英、中法间,亦于十七年《换文》,申明旧办法于十八年作废。俄国则参战后另订新约,本系彼此平等,自更不成问题。税务司虽仍任用,而从前约束,既已失效,亦可解为我国自由任用了。关税自主,本系国家应有的权利,而一经丧失,更图恢复,其难如此。此可见外交之不可不慎;而民国创业的艰难,后人也不可不深念了。

【注释】

注959 见第四编第十一、第十四、第二十章。

注960 见第十章。

注961 当时到会的,除原订《九国条约》的英、美、法、意、荷、比、葡、日外,又有邀请加入的西、丹、瑞、挪四国,共十二国。

注962 当时中国提出的附加税率,较华会所许百分之二·五为高。各国不肯承认。相持未决。而段政府倒,会议停顿,至十六年,北京政府乃即照百分之二·五征收。

注963 见下章。

注964 条文言“缔约国在彼此领土内所享受的待遇,应与他国一律;所课关税,内地税,或其他捐款,不得超过本国或他国人民所纳”;是为最惠国及国民待遇,但系相互的。

注965 惟中日《关税协定》迟至十九年五月间,方才订立。并附表规定若干货物,彼此于一定期间,不得增税。此约日本颇受实惠,但以三年为期,现在亦已满期了。

图书目录

例 言 1/114 第一章 历史的定义和价值 2/114 第二章 我国民族的形成 3/114 第三章 中国疆域的沿革 4/114 第四章 本国史时期的划分 5/114 第一章 我国民族的起源 6/114 第二章 太古的文化和社会 7/114 第三章 唐虞的政治 8/114 第四章 夏代的政教 9/114 第五章 商代的政教 10/114 第六章 周初的政治 11/114 第七章 古代的封建制度 12/114 第八章 我国民族的滋大 13/114 第九章 春秋的霸业 14/114 第十章 战国的七雄 15/114 第十一章 中原文化的广播和疆域的拓展 16/114 第十二章 春秋战国的学术思想 17/114 第十三章 春秋战国的政制改革 18/114 第十四章 上古的社会 19/114 第一章 秦之统一及其政策 20/114 第二章 秦汉之际 21/114 第三章 前汉的政治 22/114 第四章 新莽的改制 23/114 第五章 后汉的政治 24/114 第六章 两汉的制度 25/114 第七章 秦汉的武功 26/114 第八章 两汉对外的交通 27/114 第九章 两汉的学术 28/114 第十章 佛教和道教 29/114 第十一章 两汉的社会 30/114 第十二章 三国的鼎立 31/114 第十三章 晋的统一和内乱 32/114 第十四章 边徼民族和汉族的同化 33/114 第十五章 南北朝的对峙 34/114 第十六章 魏晋南北朝的制度 35/114 第十七章 魏晋南北朝的文化 36/114 第十八章 魏晋南北朝的社会 37/114 第十九章 隋之统一与政治 38/114 第二十章 唐的开国及其盛世 39/114 第二十一章 隋唐的武功 40/114 第二十二章 隋唐的对外交通 41/114 第二十三章 隋唐的制度 42/114 第二十四章 隋唐的学术和文艺 43/114 第二十五章 佛教的分宗和新教的输入 44/114 第二十六章 中外文化的接触 45/114 第二十七章 唐中叶以后的政局 46/114 第二十八章 隋唐的社会 47/114 第二十九章 五代的混乱 48/114 第三十章 宋的统一及其初年的政治 49/114 第三十一章 变法和党争 50/114 第三十二章 辽夏金的兴起 51/114 第三十三章 宋和辽夏的关系 52/114 第三十四章 宋和金的关系 53/114 第三十五章 宋的学术思想和文艺 54/114 第三十六章 宋的制度和社会 55/114 第三十七章 元的勃兴和各汗国的创建 56/114 第三十八章 中西文化的交通 57/114 第三十九章 元的制度 58/114 第四十章 元帝国的瓦解 59/114 第四十一章 明初的政局 60/114 第四十二章 明和北族的关系 61/114 第四十三章 明朝的殖民事业和外患 62/114 第四十四章 明末的政局 63/114 第四十五章 明的制度 64/114 第四十六章 元明的学术思想和文艺 65/114 第四十七章 元明的宗教和社会 66/114 第一章 明清之际 67/114 第二章 欧人的东略 68/114 第三章 基督教和西方科学的传入 69/114 第四章 清初的内政 70/114 第五章 清初的外交 71/114 第六章 清代的武功 72/114 第七章 清中叶的内乱 73/114 第八章 鸦片战争 74/114 第九章 太平天国和捻党之役 75/114 第十章 英法联军之役 76/114 第十一章 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 77/114 第十二章 西北事变和中俄交涉 78/114 第十三章 晚清的政局 79/114 第十四章 中法战争和西南藩属的丧失 80/114 第十五章 中日战争 81/114 第十六章 中俄密约和沿海港湾的租借 82/114 第十七章 维新运动和戊戌政变 83/114 第十八章 八国联军和辛丑条约 84/114 第十九章 远东国际形势 85/114 第二十章 日俄战争和东三省 86/114 第二十一章 清末的宪政运动 87/114 第二十二章 清代的制度 88/114 第二十三章 清代的学术 89/114 第二十四章 清代的社会 90/114 第一章 革命思想的勃兴和孙中山先生 91/114 第二章 清季的革命运动 92/114 第三章 辛亥革命和中华民国的成立 93/114 第四章 二次革命的经过 94/114 第五章 民国初年的外交和蒙藏问题 95/114 第六章 帝制运动和护国军 96/114 第七章 二十一条的交涉 97/114 第八章 复辟之役和护法之战 98/114 第九章 参战的经过和山东问题 99/114 第十章 华盛顿会议和中国 100/114 第十一章 军阀的混战 101/114 第十二章 中国国民党的改组和国民政府的成立 102/114 第十三章 五卅惨案和中国民族运动的进展 103/114 第十四章 国民革命的经过 104/114 第十五章 五三惨案和对日之交涉 105/114 第十六章 关税自主的交涉经过 106/114 第十七章 废除不平等条约的经过 107/114 第十八章 中俄的龃龉 108/114 第十九章 日本的侵略东北 109/114 第二十章 国民政府的政治 110/114 第二十一章 现代的经济和社会 111/114 第二十二章 现代的教育和学术 112/114 第一章 我国民族发展的回顾 113/114 第二章 中国对于世界的使命 114/1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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